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6-2-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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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6-2-2 (第2/4页)

 普通物权法体系也是基本物权法体系,也是其他物权法体系的本原体系、基础体系,大多数物权法的原则、规则、守则和具体办法都集中在这里。各种零散的物权和零乱的物权关系都在这里呈现,而现行的全部物权法未能涵盖一切物权与物权关系,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自然会对于逻辑物权法增加负荷。有鉴于此,针对这一体系的焦点难点问题行使逻辑物权法,确实需要基础物权法原理掌握一些基本的推导要领。

    普通物权关系相对而言非常复杂,物的来源与归属,物权的保护与限制,物权关系的建构与消灭,所有制关系法在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中的应用技术等等,离散性有余而规律性不足。有鉴于此,这个体系中应用最多的还是“对当关系推理”。

    对当关系推理,是根据对当关系从一个判断或一个负判断必然地推出另一个判断或另一个负判断。其中的反对关系、差等关系、矛盾关系、下反对关系和真判断、假判断的推出等,从A(肯定的必然)、E(否定的必然)、I(肯定的可能)、O(否定的可能)4个模块方阵中推出共16种结论。

    欲推定有物权与零物权及其物权关系的结论,逻辑物权****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一般仅考量事物(权利与义务)的必然性,对于事物(事态发展过程)的可能性和或然性只作为事实状态来考量。目的在于把不确定性的东西变成确定性的东西,将模糊的物权关系和法律关系推定为清晰的物权关系和法律关系。

    已知,普通物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基本物权制度法、基本权源处理法、基本的物权关系法和占有关系法,所有制关系法主导了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担保物权关系法以及其他的物权关系法、占有关系法。

    1、与所有制关系法

    联系到所有制关系法,应当从政治形态与经济形态、限制或禁止流通领域与一般流通领域和基本的物权制度法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物权法倡导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即使是西方的私有化国家也会将公共利益的保护放在第一位的,更何况中国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运用系统工程原理与一般均衡原理来正确处理各利益阶层的利害关系这是必需的,我们不搞所有制和所有权神圣化,更要反对将所有制关系法虚无化。

    逻辑物权法就是要对于相关问题打破沙锅问到底,从其中判别出真与假、是与非、善与恶、进与退出来,该怎么样就该怎么样,逻辑精密度高的才是我们需要追求的目标。

    2、与物权变动的生效

    联系到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动产交付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以及合同生效方式,就可以判断出物权式生效与债权式生效、初级生效与终于生效、静态生效与动态生效、全部生效与部分生效以及有效与无效。并且可以进一步推断出物权优于债权、法定的物权优于意定的物权、高等级物权优于低等级物权、核心物权优于外围物权、实在物权优于概念物权、主体物权优于从属物权、新兴物权优于衰落物权的结果出来,而零物权法的“一票否决权法”则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将物权的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调整、限制的鉴定模式变成逻辑物权法的推理模式,消除物权关系中一切不利因素的影响,往往能够做到化繁为简、化腐朽为神奇。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形式与动产的物权变动形式有所不同,尽管在程式上都是“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而生效,并不是说所有的不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

    如农村的承包土地使用权,这是法定的物权,倘若土地分配到户之后没有登记,则该农地使用权仍然有效。申言之,一般的善意取得、善意占有在承包地使用权上是不能随意设立的,因为承包权人的身份权、特别优先权需要特别保护。

    又如购买商品房,有一次付款的,有分期付款的,而房屋所有权不能分为几分之几。受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了款项,并且得到了房屋钥匙入住了却因为客观原因没有登记,同样可视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而出让人再度将该出让的房屋转卖,这种行为不但无效,而且需要对于第一个和第二个受让人赔偿损失。

    夫妻离婚分割房屋的办法是另外一种推定方式。如夫甲将房屋分割给妻乙后,乙方迟迟没有进行过户登记,甲方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了他人并且进行了房屋变更所有权的登记。针对这种情形,乙方只能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而不能要求甲方赔偿房屋。

    3、与物权关系的程式

    联系到不动产、动产的物权关系以及派生性不动产、派生性动产的物权关系,需要辨别可以扁平化的与不能扁平化的、趋利性的与非趋利性的、权利性的与义务性的、模式化的与非模式化的、可以变态的与不能变态的、自然形成的与不自然形成的、可以消灭的与不能消灭的、单态责任体制的与多态责任体制的,以及重要物权关系的与一般物权关系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最合适的、最平稳的和最有法律效力的都是最好的。

    逻辑物权法推导物权只是初步的程式,推导物权关系也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更加重要的程式,倘若前面的物权是不合理合法的,后面的物权关系也是难以成立的和不合法的。所谓基本权源法,指的是权利义务的一连串从头到尾的主流与支流的权源法,这为逻辑物权法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支持。反过来,逻辑物权法也为贯彻执行权源法提供了务实的法律支撑。

    4、与占有保护机制

    联系到占有保护、占有关系,兹将浓缩的物权、物权关系的原汁稀释化了。法理逻辑呈几何级快速增长,逻辑方阵星罗棋布,更加要紧的是正面逻辑与反面逻辑样样都有,并且往往是别出心裁、别有洞天。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方式,无权占有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恶意占有是万万不能受法律保护的。但是,特别的但是,逻辑物权法偏偏要从中找出一点理由出来,而且这种理由究竟其实还是蛮在理的哩。

    问题在于,世上有许多事物的法律关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就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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