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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4-2 (第1/7页)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4-2 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普通物权】 【提要】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权】,体例上包含普通物权谱、担保物权谱两大组成部分,但其中在普通物权谱中融入了一些制度(政策)谱,实际上形成了三个物权谱。现兹将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权】分三个部分来分别介绍,以便于将三种性质的物权谱区分开来,提高认识水平。 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权”,亦即中国当代物权法之“普通物权”、“担保物权”和“制度物权”的谱系图,简称物权法谱或者物权谱。是以公物权为主导、私物权为辅助、共物权为折中之谱系图,公有物权、共有物权、合有物权、私有物权和其他之物权均有相应的规定。物权的表征、性质、属相、归属、利用之基因工程均有相应的谱系,相当于人的姓氏谱系。 一、基本理念 (一)概览 1、谱与谱系 普通物权,系指基本由普通法或者普通物权法规范与调整的基础性物权,标志着有权占有人对物的某种管领力、支配力、控制力、统治力,奉行所有权保护主义和所有权中心论。由普通合同关系、法律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组成的普通物权关系,构成人们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性的一般财产关系和特殊的财产关系,以及纯物权而无金钱价值的物权关系。 普通物权,是基础性、代表性、广泛性、权源性和总体上富有相当一定弹性的物权。主要涵盖所有权板块和用益物权板块,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多个、多层、多级的普通物权板块。 如果仔细分析,普通物权可能多达数百种之多,而且广泛分布在整个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中呈立体化、网络化、经常化定局,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深远。了解物权法需从了解普通物权起步,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稳每一步。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模式,物权的确认、保护、利用和规范、调整、限制,物权的纵向与横向联系,物权的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交付生效主义、合同债权主义和所有权保护主义中心论、担保物权保护主义中心论,物权的可适性、可能性、可靠性、可行性,物权的法定行为与意定行为,物权的所有、占有与利用、作用,物权的社会化意义与个性化特征,物权的静态特征与动态平衡,物权的外部世界与内心世界,物权在经济社会、物权社会、人际社会的法律制度,所有权制度与所有制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的横向联系等等,物权的启迪作用、杠杆作用、导航作用、管领作用、管束作用、普及作用和指示作用等等,都是普通物权的生动体现。是普通物权造就了大千世界,是大千世界繁荣了普通物权。 普通物权,最基本的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除此之外,用益权(占用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等多项式他物权,以及别名为收益租赁权、使用租赁权、借用权、农佃权、承包地使用权与流转权、先占特权、先取特权、特许物权、善意占有权、善意取得权、地役权、地上权、地表权、地下权和共有权,以及通行权、通风权、透光权、瞻光权、引水权、排水权、清洁权、管线铺设权和其他的便利权等数十项普通物权。 其中,各项物权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依法设立制度信托物权或者普通信托物权,或者中介式物权。所有权,或可以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一般所有权和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以及其他的特种所有权。 用益物权,亦可以区分为专属的、专有的、专控的、一般的和制度信托的、普通信托的或者特种的用益物权。承包地使用权,也可以分为集体的承包地使用权和家庭的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流转权,也可以分为互换权、转让权、返租倒包权、入股权,还有担保物权法中的抵押权等等。 所谓物权,系指权利人对于标的物大小不一的支配权、管领权、控制权、统治权与利用权、作用权,以及物上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以及自身的权利与他人的权利。通常是指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之类的财产权,但普通物权中并不是纯粹的财产权,财产权以外的非趋利性占有权、持有权、管有权、拥有权、享有权等,也属于普通物权的范畴。只有担保物权才是纯粹趋利性的财产权。 人的一生中,可以不与担保物权打交道,但必须与普通物权打交道。这是一种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中国物权法处心积虑地将物权划分为普通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系列,这在世界物权法中是个非常有益的创举,在条分缕析方面匠心独运,做到了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担保物权,是兼有物权和债权之双重性权利,特定为以金钱为兑付方式的财产权,担保物权人不以取得物的所有权以必要目的,而是以取得金钱所有权为必要目的,只是在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进行融资时偶尔与它打交道。 普通物权是以权利人对于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为权能的平民化、日常化、普适化、消费化物权,人的一生中,每时每刻都在占有物、使用物、利用物,每个人与生俱来是天生的普通物权人,只不过是有一些列入物权法视野中、有一些没有列入物权法视野中罢了。 所谓谱,就是家谱、族谱。家谱,是一种物权之谱。族谱,是一类物权与附着物权、派生物权、连体物权或变异物权之谱。物权的家谱、族谱,重要的、大宗的、常用的可以列入物权法之物权法谱,其他的散落于习惯法谱、道德法谱、自然法谱或者逻辑法谱。 所谓谱系,就是家谱、族谱的体系。通常分为姓公的与姓私的这两种谱系,也有的分为姓公的、姓共的、姓私的三种谱系,中国已经分为姓公的、姓共的、姓私的和外姓的四种谱系。当然,每个国家、地区,还有杂交姓氏的谱系。 普通物权谱系,主要的是所有权谱系和用益物权谱系,其中夹杂了所有制谱系。此类物权谱,肇始于原始社会,递进于奴隶社会,滥觞于封建社会,革新于资本主义社会,革命于社会主义社会,可谓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丰富多彩、花样翻新、族类繁多、纵横交错、派系林立、斗争激烈、瘕瑜互现、吐故纳新。一些旧普通物权消亡了,一些新普通物权成长起来,新旧交替过程总是以不同方式持续着。 普通物权谱系中,土地所有权谱系,既是光彩夺目的核心谱系,也是斗争异常激烈、惨烈的谱系。土地是人们非常重要和非常丰富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权、发展权,影响到统治阶级的统治权,争夺富饶美丽的土地就是争夺财富,就是争夺生存权、发展权和统治权,就是争夺财富,一些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 在平时,土地所有权如潺潺流水、涓涓细流般滋润人们的心田,一切觉得安然无恙。在战时,土地所有权被好战者疯抢,成千上万无辜的老百姓被卷入战争的旋涡,一批批人流离失所,一批批人丧失了性命。无论是侵略者与被侵略者,无论是暴君与良王,破坏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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