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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32-2 (第6/6页)
国、意大利、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在界定财产所有权时,千篇一律地不忘记在法条上冠上“不违反法律”、“在法律规范的限制范围内”、“但法律或条例禁止使用的除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在遵守法律规定义务的前提下”、“于法令限制的范围内”(日本、中国台湾的完全相同)。 应当注意的是,西方国家对于财产所有权的限制,虽然是从民法(私法)角度来规范的,具体到财产的取得、变更、转移与消灭等,不仅仅是受民法限制的,同时是受公法限制的。 所谓的法律、条例、条令等,并不是仅仅限于民法的范畴。那么,中国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受公法限制的情形就更多、更复杂些了。 申言之,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中国物权法之执行效力、对抗效力及其他效力问题,受政治物权法或者制度物权法制约的程度要大一些,西方国家要小一些。 不过,西方福利社会主义国家比西方非福利社会主义国家,受政治物权法或者制度物权法制约的程度要大一些。因为维系福利社会主义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土地资源、国有企业资源和税收资源,所有这些会导致私人所有权受限制的力度大一些,物权法之执行效力、对抗效力及其他效力问题的变动也大一些。 3.未来目标是物权法典 谈到物权法这种立法资源,应当认识到其不是一般性的立法资源,确实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充分利用这种不可多得的法律资源,修正与完善物权法内容,定然是第一要务。 中国物权立法是个良好的开端,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物权法制建设事业,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中国物权法有几大特色: 一是体例上实现了普通物权与担保物权法的兼容,并大量引用了制度物权法的法律内容; 二是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主体也是全面的,国家即全民的、集体的、私人的、其他权利人共4个物权主体,是各国物权法主体确认最全面的; 三是中国物权法规定的客体是相当复杂的,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物权网络系统,物权关系、法锁关系脉络相对地容易理顺一些。 中国物权法运行若干年之后,逐步积累了物权立法、执法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物权法典不仅仅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中国人民有志气、有能力,只要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一定能够打造世界最恢弘气派、最具技术含量的物权法典!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47条 相关名词: 〖物权法实施日期简述〗〖物权法之执行效力〗〖物权法之对抗效力〗〖物权法之对抗效力的主要内容〗〖物权法之溯及效力〗 〖中国21世纪物权立法重点与基本原则〗〖中国21世纪物权立法的主要特色〗〖中国三大类物权法的主要特色〗〖中国21世纪物权法与旧物权法的比较优势〗〖制定中国物权法典的重要意义〗〖制定中国物权法典的可行性〗 〖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物】〗〖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普通物权】〗〖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担保物权】〗〖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制度物权】〗〖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制度物权法】〗〖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担保物权关系】〗〖中国当代物权法法谱系图之【普通物权关系】〗 〖系统物权法〗〖当代物权法〗〖古典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微观物权法〗〖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技术物权法〗〖非成文物权法〗〖习惯物权法〗〖道德物权法〗〖自然物权法〗〖逻辑物权法〗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本文要点〗 物权立法意义,亦即物权法起草、讨论、修改和颁布实施的意义。《物权法》是一部基本的民法,方向性、政策性、敏感性和实用性非常强,为改善全国各族人民的物权新生活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她历经13年、8稿定谳终于获得成功,这种极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和艰难曲折过程,在中国立法史上几乎是空前未有的。她的制订与顺利颁布实施,刷新了中国立法史上的新纪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的历史意义。 从大的方面来说,物权立法的意义主要有: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物权制度的需要,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物权秩序的需要,是防止公共财产流失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整个社会之物权矛盾和平衡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是大力发展中国物权科学事业的需要,是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需要。 从其他方面来说,物权立法的意义主要有: “物权法”是民商法中最具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严谨性、趣味性和深奥性的一类特别的法律资源,涵盖各种物权词汇数以千计,是任何其他法律所不能替代的,开发利用这种十分独特的法律资源,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以明星级物权所有权而言,大多数人只知道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这两种基本类型。 然而,一路分析下来,却不期而遇的是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和派生性动产所有权,还有制度信托所有权和普通信托所有权,还有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还有按份共有的所有权和共同共有的所有权,以及法定的所有权与意定的所有权,以及公法上的所有权与民法上的所有权等等。除了物权型所有权,还有债权型所有权、权利型所有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样数起来至少就有18种所有权。 事实上,远远不止18种所有权。这只不过是以算术数计量的,倘若以几何数计量。将每种所有权以乘方法计算,累计有304种所有权。当然,这是一种保守式的计算方法,有时候根本无法统计人世间到底有几百种所有权。因为,有些所有权本身是几种所有权的包裹,有些所有权是杂交的、变态的。 2007年终于颁布实施了《物权法》,58年来的立法空白一举成功填补。 与此同时,一门21世纪的新兴学科—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理学应运而生。这一重要学科,不仅仅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还填补了国际空白。 《物权法》及其法理学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现象是常见的。 《中国物权法》是21世纪的新型物权法,包括衍生的当代物权法理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和“后起之秀”不足为奇,不超过前辈的水平才是很奇怪的和很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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