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8-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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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8-2 (第4/7页)

   这种推定的结果,将会使得拾得人不敢捡拾,发现人不敢发现了,都不敢做好人好事了。

    后者存在无功占有、妨碍权利人占有权等消极因素,对于权利人不利。可以适用于标准式的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以及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推定方式。

    标准式的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推定方式是:以无权占有人是否误信其占有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为标准,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

    对于遗失物、地上文物拾得人,地上野生动植物的发现人,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和地下文物发现人等,这些特殊的准善意占有人,一般是从一开始是“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按照标准式的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推定方式推定,很容易推定为“恶意占有”,对于拾得人、发现人有过分与不利的一面,需要实际情势适当加以校正。

    譬如,张三在野外拾得一头失散的驯鹿,于四处寻找失主后只得牵回家圈养,等待以后再上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者等待失主前来认领。这是一种偶然性取得行为和无因管理的举措,张三在圈养这几天中能够推定为“恶意占有”吗?显然是不行。

    思考与对比一下,这种的善意占有与一般的善意占有行为确实是不一样的,是返还原物的义务人,不是返还原物的责任人,而且还可据此行使必要费用求偿权以及得赏权等权利。

    五则,恶意占有推定规则是针对无功、无益占有人的,而上述几种占有人是有功、有益占有人,故不能推定为恶意占有,只能推定为善意占有。

    (4)其他无因管理的善意占有人,也基本上是对权利人有功、有益的责任人。

    责任推定方式:非标准型推定方式。

    责任类型:返还原物、原孳息、原收益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物权式法锁责任,债权式法锁责任。

    适用对象:普通物权法由中介式、信托式有权占有人转变成的善意占有人,担保物权法中债权式有权占有人转变成的善意占有人,主要是善意管理人。

    占有性质推定方式:善意占有人之非标准型推定方式。

    占有关系成立后,运输人、承运人、托运人、保管人、寄存人、加工承揽人和其他的信托物权人等有权占有人,超过合同约定的保管时间、保管件数等,可以由有权占有人变更为无因管理式的善意占有人。一般是依照合同约定,对于自己或自己人毁损、灭失占有物或占有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承担损害或者损失赔偿责任。一般为债权式法锁责任,其余的是物权式法锁责任。

    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人、留置权人以及法院判决抵押权人、浮动抵押权人等债权人之类的有权占有人,均为担保债权人和准无因管理式善意占有人。一般是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或自己人毁损、灭失占有物或占有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承担损害或者损失赔偿责任。一般为债权式法锁责任,其余的是物权式法锁责任。

    上述两种有权占有人,由有权占有人转变为善意占有人,实际上是一种降级形式的占有人。原有权占有的期限已过,但委托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故采取延期占有的形式继续占有该占有物(权利)。这是分别基于普通债权、担保债权而发生的债权式法锁责任,权利人是善意占有人,责任人分别是普通债务人、担保债务人。

    上述两种有权占有人,发生占有物(权利)毁损、灭失的,上述善意占有人得向物(权利)的权利人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法锁责任。这是分别基于普通物权、担保物权而发生的债权式法锁责任,权利人是物或权利的所有权人或自主权人,即原债务人,责任人分别是普通债权人、担保债权人。

    关于“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性质推定,对于此类善意占有人,不适用于一般的推定方式。

    一则,上述占有人都是债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占有该物(权利)。根据债权债务法锁关系和无因管理的要求,该善意占有的性质可以成立。这跟标准式推定方式是有所区别的。

    二则,当债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按照合同约定,物权人应当服从于债权人,否则就会影响到权利交易的安全与债权的安全。因为委托人、债务人违约在先,故不能推定为恶意占有,只能推定为善意占有。

    三则,基于所有权限制论和诚实信用规则考量,所有权人的违约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其中,诚实信用规则是普遍通用的规则,一般优于恶意占有推定规则。违反诚实信用规则者,需要承担债权式法锁责任,需要赔偿债权人的经营损失。

    四则,恶意占有推定规则是针对无功、无益占有人的,而上述两种占有人是有功、有益占有人,故不能推定为恶意占有,只能推定为善意占有。

    第二部分:几种恶意占有人的责任推定。

    恶意占有人的责任推定,同样应当分门别类地进行责任推定。恶意占有人也不止一个种类,所发生的危害性也有所不同。

    所有的恶意占有人,都是侵权之债对象,最后都可以金钱之债进行法锁责任链接,损害赔偿责任直截了当。

    恶意占有人的侵权方式与表现类型很多,物权式、债权式、权利式、利益式、功利式或者经济式等法锁关系的性质,才是推定其法律责任和法锁责任的最好之参照对象。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普通物权法,对于恶意占有人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很多,法律效力也有大小强弱之分。

    关于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物权法占有编只是从普通物权法角度进行规定的,法理学家们也是从这个角度进行责任推定的。普通物权法是基础性物权法,掌握了这些推定技巧,或许可以为其他物权法系的推定提供一点帮助作用。

    (1)直接危害性最大的是恶意处分人,应当依据赔偿责任最大化规则推定其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

    责任推定方式:超标准型推定方式。

    责任类型:以恶意处分人的侵权责任,向权利人返还原物、原孳息、原收益、原物权、原债权,以及返还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物权式法锁责任,债权式法锁责任。法锁责任发生竞合时,需要承担双重性或者多重性的法锁责任。

    关于法律责任,对照恶意处分人的性质恶劣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分别推定为民事责任、治安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几个方面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竞合时,需要承担双重性的法律责任。

    适用对象:先恶意占有、后恶意处分的恶意处分人,即时性的恶意处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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