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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3-2 (第2/4页)
处分该非法占有物,却已构成较严重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完全属于有过失、有瘕疵的占有和隐秘占有,需要承担擅自收益该物和返还原物、返还违法所得的责任,毁损、灭失财产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重量级的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明知自己使用的财产是恶意占有人的财产而占便宜处分,利用其他恶意占有人非法占有的财产而从中取得非法收益,虽然没有占有、使用该非法占有物,却已构成严重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完全属于有过失、有瘕疵的占有和隐秘占有,需要承担擅自处分该物和返还原物、返还违法所得的责任,故意灭失财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占有权式加使用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两种复合式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恶意占有与恶意使用,但没有处分其恶意占有的财产,也没有取得任何收益,却已构成轻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属于简单复合式有过失占有、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擅自使用与返还原物的责任,使用和保管财产不善良的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6)收益权式加处分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两种复合式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恶意收益与恶意处分,但没有使用其恶意占有的财产,已经取得一定的出租收益、处分收益,已构成严重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属于严重复合式之严重有过失占有、严重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擅自收益、处分非法占有财产的责任,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 (7)所有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重量级、全能级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所有权式的恶意占有,无论是自己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还是伙同他人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均已构成侵害他人所有权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属于严重复合式、严重全能级之严重有过失占有、严重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擅自收益、处分非法占有财产的责任,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 注:本文对于“恶意占有”概念作简要介绍,具体内容详见《恶意占有》。 2、善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中一种重要的类型,与有权占有相对,与恶意占有相反。以占有性质的逻辑推定,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并且是以占有的合同形成的新的占有形式。 善意占有是基本的占有事实,容易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会给有权占有人造成了无意的或者间接的损害。 当善意占有人得知原交易有瘕疵而无权占有时,应当向有权占有人返还原物及孳息,有权占有人应当为此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财产的有权占有人请求赔偿的,善意占有人应当将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有权占有人;有权占有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权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善意占有人可取得该财产所有权。这是普通物权法的专项规定,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的无权占有则另当别论。 应当注意的是,制度物权法以及政策物权法一般是不提善意占有的,只设立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两种类型,善意占有只是无权占有的一种另类表现形式而已。况且,对于国有财产的占有权规定,宪法、行政法、行政经济法已经有了比较周全的规定,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的界限也不容含糊与模糊。 注:本文对于“善意占有”概念作简要介绍,具体内容详见《善意占有》。 二、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242条明确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款,是关于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之法律适用规则与方法的重要规定。至于善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损害,一是指权利上的损害,二是指财产上的损害。 恶意占有人非法占有并使用他人的财产,已经造成权利人财产权上的损害,有权占有人完全有权向恶意占有人主张返还原物和赔偿损失。 所谓不动产或者动产,广而言之,应当包括公有物、共有物、合有物、私有物和其他人之物,以及被占有物的物权或其他权利。 其中,恶意占有人非法占有并使用他人的金钱,均视为恶意占有人非法占有并使用他人的动产,而且是一种侵占性违法行为。 第一,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是普遍性原则,符合正确的物权价值观。 恶意占有人是以侵占或者不当占有他人财产的责任人,对于他人的财产不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当及时地返还所占财产给权利人,不得擅自越权与侵权。 理论上,恶意占有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他人的财产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其不当使用或者使用不当,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责任是无限责任,包括正常的机械磨损或者财产本身的消耗在内,全部需要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 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信对于绝大多数人是肯定认同的,这是普遍性原则,符合正确的物权价值观。 恶意占有人恶意占有他人之物,使得他人之物的物权价值受损,这是第一层责任推定;恶意占有人擅自使用他人之物,并且导致其财产受到损害,这是第二层责任推定。 第二,善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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