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2-2-3 (第5/6页)
建立健全透明的政府、透明的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每个人都在追求透明的、文明的、优质的、生动活泼的物权新生活,让大家都一样的心情舒畅起来,而法制化和民主化也非常器重透明化。这么说来,透明化是一种软实力,与法制化和民主化配套之后就可以如虎添翼。 每个法制文明、政治文明和物权文明的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只有极少数落后国家才没有建立这种透明政府、透明官员的制度。我们认为,建立反腐败、反侵权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必须的,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连联合国秘书长都带头申报、公示自己与家人的财产,难道说你们这些特权人物是星外来客不成??
(四)强制性 零物权关系法之强制性,是反零物权和反零物权关系的第四大特性。这是一种执行效力上的专门特性,严肃查处零物权和零物权关系客观上需要这种魄力。无论是公事物权法还是民事物权法、基础物权法还是应用物权法,都不同程度地显示出强制性的功能,否则就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应有效力。 零物权,是毫无意义、没有作用的无物权、反物权、假物权、空物权,纯粹浪费人力物力和法律资源,被强制性地限制、控制、禁止、取缔、剥夺和终结、消灭是理所当然的。唯有如此,才能快刀斩乱麻,以免于祸害社会、祸害人民。零物权关系法清理门户,自然少不了清理零物权,少不了使用铁腕手段,当然不能优柔寡断,当然不能温良恭谦让。 零物权关系是零物权的总集成,自零物权与他零物权、主零物权与从零物权、正零物权与副零物权等组成的零物权关系,定然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更大程度上纯粹浪费人力物力和法律资源,被强制性地限制、控制、禁止、取缔、剥夺和消灭更是理所当然的。唯有如此,才能快刀斩乱麻,以免于祸害社会、祸害人民。零物权关系法清理门户,自然少不了清理零物权关系,少不了使用铁腕手段,当然不能优柔寡断,当然不能温良恭谦让。 零物权关系法,是一种很特殊的技术物权法和纠察物权法,以确认和制裁零物权关系为己任,容不得半点的虚弱与骄傲。对于违法、违纪、违章的当事人,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与个人,都要不计情面一查到底,决不含糊。这跟查处“酒驾”一样,交通警察无论大车与小车、经济车与豪华车,对于任何驾驶员都有权现场调查是否酒后驾驶,或依法扣车、扣证、扣分甚至于扣人。对于触犯刑法的驾驶员,将由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由法院代表国家追究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倘若零物权关系法含含糊糊的,软软绵绵的,犹如鸡毛掸子打屁股一般的不痛不痒,任由零物权关系人胡作非为,法律的凝聚力与威慑力荡然无存,法律的目标责任制根本无法落实,后果不堪设想。禁止零物权关系是一项既定的物权化方针政策,是保障国家的基本物权制度贯彻执行的,千万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用强制性手段彻底清除这种不正当的物权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7条的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项规定,概略地划分出了“有物权”与“零物权”及其物权关系的范围,更大程度上是零物权关系法的术语,其强制性程度亦可见一斑。 上述规定表示,当事人于取得和行使物权的两个方面都有可能发生零物权关系,在有物权关系中亦有可能发生零物权关系。凡是不遵守法律、不尊重社会公德的,凡是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都有可能发生零物权关系。所有这些,都是零物权关系法禁止之列,都可以依法进行强制的取缔与制裁。 所谓“物权的取得和行使”,是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的,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发生了零物权关系,均需要进行强制性的取缔与制裁。—不只是清理零物权,连同与零物权有关的从属、连带零物权的关系一并清理。当然,物权和物权关系的类别有成千上万种之多,清理、消灭零物权和零物权关系时,掌握相应的物权法理技术是完全必要的。 一般而论,每个国家都是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无论是公有制国家或者私有制国家。“公共利益保护主义”的物权化方针政策具有特殊的普世价值,零物权关系法之强制性执行的力度是最大的,多数时候是与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挂钩的。对于公有制国家而言,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更多一些,强制性执行的范围肯定更大一些。所谓严刑峻法,亦主要是集中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领域。 至于“尊重社会公德”,这是道德法的范畴,或者是道德法与零物权关系法相统一的体制。其不完全由成文法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平头百姓文字上甚至口头上的“约法三章”也包括在里面。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零物权关系法,都应当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 譬如,《物权法》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共管权,不动产相邻的处理权和地役权,包括“住改商”的限制,清洁卫生环境的限制,行使通行权、通风权、用水权、排水权、管线铺设权等方面的限制。另外还有一些具体项目没有具体规定,希望当事人通过约法三章之类的规章制度来加以约束,针对性因此更强一些。 至于强制性程度,可以推定为:刑事责任为最高级,行政责任为高级,民事责任为一般级。诚然,每种法律责任中又可以分为三六九等,这里不再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心领神会。 再者,成文法的强制性程度,一般强于非成文法的强制性程度。关于非成文的习惯法、道德法、自然法、逻辑法等,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色彩,同样可以分为三六九等。 (五)目标一致性 零物权关系法之目标一致性,是反零物权和反零物权关系的第五大特性。这是一种出发点和归属相统一的共同特性,从自律与他律的各个方面都要求当事人进行目标管理和执行目标责任制。 所谓一致性,就是高度的社会化性与趋同化性。对于每一种零物权和零物权关系都是零容忍,俨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自发的到自觉的、自律的过程,都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定然形成高度的一致性,蔚然成就社会化的一致性。 所谓目标,零物权关系法之目标是分内的目标,很多是潜意识形态上的目标。至于终极目标,应当是有物权关系法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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