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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1-2-8 (第6/6页)
面解析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人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就能提高,就可以少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即使是拾得人于法定期限内未按时上交遗失物,已经构成了恶意占有的事实,也不能随便与“侵占”、“不当得利”挂钩进行兴师问罪,只能对此进行批评教育。毕竟拾得人做了一件好事,可以避免失主的损失。“疑罪从无”的规则,在这里是最适合的。诚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小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如何持续加强全国的物权法制建设,如何普法学法用法和执法,始终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 这部法律是最重要、最宽泛、最深奥、最常用同时又是最简略的财产权法之一,每个人在物权生活中或多或少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焦点难点问题。作为理论工作者,需要在深入理解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基础上,再进一步理解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实用技术。作为物权法爱好者,同样需要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来求解各种物权法方程式,对于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和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对于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制度(政策)物权法和法定物权法、合同物权法、自然物权法、道德物权法、习惯物权法、逻辑物权法等各种成文的和非成文的物权法都应当有所了解,等于是“韩信用兵,多多益善”。单单掌握一两种物权法知识往往难以凑效,难免走弯路犯错误。 现行的中国物权法是经过13年的长期酝酿、反复研究、反复讨论修改而完成的。一方面表现出中央立法机关对于本法的特别重视,另一方面表现出这部法律的重要、宽泛、深奥程度。因此,对于这部法律的态度,我们应当是学习学习再学习,理解理解再理解,研究研究再研究,最后才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齐心协力推进物权法制化进程,人人自觉地遵守各项物权制度,共同创造美好的物权文化新生活,做一个明明白白的物权人。 所谓物权法,是关于规范与调整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不动产与动产、派生性财产和有金钱价值与无金钱价值之物的归属、物的利用的一类财产法。按照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判断,财产法分为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部分。规范财产的归属关系与物权的利用关系的法律是物权法,规范财产的流转关系主要是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是债权法。但是,这种划分法主要是针对立法例和立法便利情势下的结论。实质上,普通物权法与债权法是相交叉的法律,只要是物权关系中产生债权关系就会产生物债权,或者债权关系中产生物权关系就会产生债物权,于是就导致相交叉的法律关系。担保物权法与债权法是基本同一的,或者是混合的,大多数情势下是因为产生了普通债权上升到担保债权并添加担保物权,在这里担保债权与担保物权几乎是平分秋色的。制度物权法则是强制性的财产法,是在强力保护物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力保护债权,物权法是常态性的,债权法是随机性的,当事人侵害大宗公物或者侵占、破坏公私财产达到犯罪情节,公法(行政经济法)与私法(民法)并用,物权法与债权法并用。 传统的物权法理论,只关注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即所谓的“民法”、“私法”,致使制度物权法以及制度物权法中的物权法与债权法的探讨存在许多空白地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体裁上分为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两大板块,而制度物权法(含政策物权法)穿插在这两大板块之中形成了骨干物权法。况且,制度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担保物权法、普通物权法的效力,担保物权法的效力又优于普通物权法的效力,无论如何也不能回避制度物权法的特殊需要与特殊作用。制度物权法是涵盖一般流通领域和限制流通领域、禁止流通领域的财产法;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关注的是一般流通领域的财产法,其中一些限制流通领域、禁止流通领域的财产法是从制度物权法移植过来的,但很不全面。如果运用一分为二的哲学物权观点、宏观物权法与当代物权法观点分析,传统物权法理论体系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补充、修正。 中国物权法也是大陆法系物权法的一个分支,借鉴了德国物权法等欧洲大陆物权法的许多经验教训,形成了中国21世纪特色的新型的当代的物权法。中国物权法是公法与私法“二合一”、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与制度物权法“三合一”的物权法,物权内容相当丰富,物权主体客体、权利义务项目相当全面,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权能设置准确,基本上形成了物权法典的雏形。 在这种情势下,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的理论基础就显得十分薄弱,需要不断地拓展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的研究领域,平衡各种物权关系与利益关系。 相关法律: 物权法各条款 相关名词: 〖当代物权法〗〖古典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微观物权法〗〖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技术物权法〗〖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 〖本文要点〗 关于普通物权法之应用物权法的内容,简称普通应用物权法的内容。是非常繁杂、形散而神不散的内容,总体上,格式化、标准化不及担保物权法部分,而权源法是相对集中的内容。所有制制度、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和占有保护制度及其应用技术,以及基本的物权制度等,主要集中于普通物权法部分。 普通物权法体系之应用物权法内容,主要集中于不动产的物权制度,这是不言而喻的。所谓保护不动产的物权关系,不仅仅需要保护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要保护用益物权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相对公平合理的办法平整不动产的物权关系,包括连带的各项物权关系。其实,这里面存在许多大小不一的模块,物权的保护与物权关系的保护都是一个模块、一个模块地逐个解析的。最大的模块,当然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模块和承包地使用权模块,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再进行定量分析,成了不成文的规则。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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