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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1-2-4 (第1/5页)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 【提要】中国物权法,是一部系统化、立体化、广谱化、概念化、模式化、扁平化的新型当代物权法,浓缩了数百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精华,巧妙地将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商法、财产权法与物权法融合在一起,荟萃成极其重要、极具特色、极具效能效力的一部新式民法宝典,是维护各种物权人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和护身符,是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的达摩斯克利宝剑和杀手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如何持续加强全国的物权法制建设,如何普法学法用法和执法,始终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一部物权法共有247个条款,3万多字的篇幅。我们不妨从文章学的文章结构与主要的思想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评论,或许对于我们复习物权法时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文心雕龙》等文章学专著中,要求作者“文从字顺各识职”,力求做到高度的文字艺术与完美的思想内容相统一。百炼钢而化为绕指柔,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文章学高度的思想境界。《物权法》经过13年反复酝酿、讨论、修改、锤炼而修得正果,思想上坚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艺术上体现出“凤头、猪肚、豹尾”这种经典式作品风格。 “凤头、猪肚、豹尾”这种经典式作品风格,是许多作家的创作秘籍和毕生的艺术追求,往往是得心应手斩获不小。欲将《物权法》精心雕刻为法律中的经典式精品,这种创作的套路自然是不可或缺的。许多人对于这部作品爱不释手,研习者趋之若鹜,解析物权法的著作汗牛充栋,均当作一部精美的小说来阅读、研习,不仅仅是因为她刻画出了波澜壮阔的物权法家谱、族谱,更加重要的是做到了高度的文字艺术与完美的思想内容相统一。 ◎〖文章结构与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现有的民法、财产权法基础上进行了结构刷新、内容刷新,内容上的创新之处也是很多的。 新颖性、突出性、实用性、深奥性、趣味性和系统化、立体化、广谱化、概念化、模式化、扁平化,是这部新型物权法的多项特征。在民法系统中,物权法既是非常重要的法律资源,又是不可替代的和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新型法律,必然会导致整个经济社会和物权社会造成非常深刻和极其远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思想内容丰富多彩而别具一格,结构严谨而有机结合,做到了思想内容与良好结构的完美结合。 这决不是偶然的。中国物权法经过了13年的反复酝酿、起草、磨合过程,其间共多次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博采众长,高屋建瓴,共8稿定谳而成就,这样认真负责的严谨精神是前所未有的。 第一部分:结构简析 法律结构上,共分为五编、十九章、附则,全书共二百四十七条,符合“凤头、猪肚、豹尾”这种经典式作品特色。 中国物权法,重点地有针对性地改革了旧的结构形式,编排次序为:第一编总则共3章,第二编所有权共6章,第三编用益物权共5章,第四编担保物权共4章,第五编占有共1章。附则共2条。编以下才是具体的章,共有19章。 第1章基本原则,第2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第3章物权的保护,第4章一般规定,第5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6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7章相邻关系,第8章共有,第9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10章一般规定,第11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2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3章宅基地使用权,第14章地役权,第15章一般规定,第16章抵押权,第17章质权,第18章留置权,第19章占有。附则。 一、凤头 凤头,系指全书第一编起点高超,出手不凡,登高望远,承上启下,一气呵成,能够一鸣惊人,能够引起读者足够的重视和浓厚的阅读兴趣。 第一,微观上的承上启下。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第四条〖平等保护〗,第五条〖物权法定〗,第六条〖物权公示原则〗,第七条〖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第八条〖其他适用的规定〗,对于立法宗旨、原则、目的、要求和适用法律范围、平衡法律关系等,均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物权法有许许多多的大大小小的原则、规则,都要以这些基本原则为基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违反这样的特别规定。每个人读物权法,必须熟读第一章基本原则,否则就容易犯方向性、路线上的根本错误,后悔莫及。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这样的谋篇而已,在过去的法律法规中是不曾出现过的。全章共有三节。第一节不动产登记,这是确认、保护、利用物权的必要措施、必经程序,起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 承上的,主要是上一章第六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启下的:(1)不动产启下的。主要是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和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内容,是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地役权,第十六章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附则第二百四十六条(倒数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制度立法〗。其他零散分布的还有一些。这一部分承上启下的跨度特别大,均涉及到物权法中非常重要的不动产物权类型。真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2)动产启下的。第二章第二节动产交付。动产物权交付生效、特定动产物权的登记、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的处理办法。第十七章第一节动产质权的交付生效,第二节权利质权中部分票据质权的交付生效与登记生效。第十八章留置权的占有生效。第十九章的占有与善意取得等。其他零散分布的还有一些。 所有这些文章结构,均通过承上启下的方式进行大串联、大贯通,由上而下,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脉络清晰,一气呵成。 第二,宏观上的承上启下。 从宏观上观察中国物权法的承上启下,不难看出,这里的有机联系是星罗棋布的,是由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大物权属相前呼后应的。 一个中心,就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如一根红线将林林总总、方方面面的物权、物权对象、物权关系和法律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分配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溯及关系、对世关系、社会关系全部串联起来,构成了一大串珍珠项链,均为“启下”的纲领性文件。 两个基本点,就是基本的普通物权和基本的担保物权,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物权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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