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3-2 (第5/7页)
过是一些花拳绣腿,不起什么作用。美国是全世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最多的国家,然而,美国是全世界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最多和频率最高的国家。及至08年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英国原老首相“铁娘子”撒切尔夫人斥责西方经济学家都是一些蠢货、饭桶,根本无所作为。 中国当代宏观物权法理学,就是一种物法的哲学。用人的生存哲学、物的利用哲学、事物的发展哲学和物权的处世哲学,来正确认识物的合理利用、合法利用的规律性,富人经济学与穷人经济学都能够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平衡,决不会让富的富个死,让穷的穷个死,也一定反对竭泽而渔,滥用自然物与人造物、要式物与略式物的利用权。 我们只听说且经常听说经济学败坏社会风气的,从来没听说中国当代宏观物权法理学败坏社会风气的。中国当代物权法就是铁面无私的包公,某些物的归属是法律特定的,富人哪怕搬来万两黄金也是不能采购来的。经济学不能保护乞丐的财产权,而物权法就可以保护乞丐的财产权,两者之间的差别可见一斑。 (2)略式物 略式物,就是人们日常通用的人造物或者自然物,就是可以自由取得、自由利用、自由处分之类的大众物。这种物是可交换、可流通、可继承、可赠与和可自由设定负担、可自由转让之物,因而是最积极因素之物。 物法谱表现出,从一而终是大众物的永远是“平民”,原为要式物改变为大众物的是“由贵族到平民”,原为大众物上升为要式物的是“由平民到贵族”。 现行的中国物权法,没有刻意规定“略式物”,只不过是泛泛而谈而已。绝大多数广泛散布在动产即人造物领域,品种数量奇多无比,却没有多少过人之处,法律仅仅作出类比性质的归纳规定。物权的变更方式,主要是直接交付生效,另外是简易交付生效、指示交付生效,还有占有改定、担保物权中的占有生效等。 究竟其实,世界上所有的物权法,都是以要式物为主要内容的,对于略式物则省略很多的规定。进一步说,现实情势下,很多的略式物未作明文规定,意味着有很多略式物仍然适用于习惯法、道德法、自然法或者逻辑法,属于自由主义的物法。所有这些客观情势与社会现状,决定了略式物的物谱和物法谱不止于一种,应当是多种形式、多种物权成分的家谱。 罗马法之略式物,根据盖尤斯的分类,不必“mancipatio”(拟诉弃权)的方式转移。如公共土地、野生动物、农具等。这些特定的物如果归于要式物,则会被视为不动产。 这种分类方法,颠覆了人们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正常概念,现代以来的大陆法系物权法和财产权法,都不采取这种分类方法。如所有的土地包括公共土地是不动产,野生动物、农具是动产。而且,公共土地是要式物,野生动物也是要式物,只有农具是略式物。 古代的罗马帝国时代,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植物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不存在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更不存在野生植物保护法。因此,作为“略式物”对待或许有一定的道理,自由人随意猎捕野生动物,随意采集野生植物,被认为是不违法的行为。 中国物权法是21世纪最新制定的新型物权法,立法背景是,国际法和国内法一致通过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法,并且屡次修订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名录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名录。所有这些都是要式物,而不是略式物,违反法律往往是一种犯罪行为,不仅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物权法第49条特别郑重其事地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就把普通物权法与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衔接起来,构成统一的强制性法律体系,体现出联合的法律效力态势。 4、智慧物与派生物 智慧物与派生物,这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尖端要式物,却不全是要式物。或者说,对于知识产权人、特定的生产经营者是要式物,对于普通消费者是略式物;过时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智慧物,可以定义为略式物,却是特别的略式物,性质上仍然是不同于其他的略式物。 (1)智慧物 智慧物,是具有一定科学技术水平的无形物,往往需经过有形物体现其科学价值、经济价值与物权价值,主要是为人们公认的实用价值。通常,是将已经成为或将成为知识产权的高、新、尖类要式物,受公法和民法的特别保护,适用于特定的法律标准与科技标准。 过去人们一概认为只有人的大脑才能产生智慧物,现在科技人员可以通过电脑产生智慧物。这种智慧物称之为孳息式智慧物,法律意义上确定为准智慧物。 (2)派生物 派生物,是由智慧物派生出来的有形物,有精神类和物质类要式物。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起作用,人的智慧物可以反复派生本质的与变种的智慧物,智慧物又可以反复派生本质的与变种的派生物。 智慧物的主人,是原生态物主,是物权法重点保护的对象。派生物的主人,可以智慧物的主人,可以是知识产权的受让人,也可以是普通消费者。个性化的派生物是要式物,社会化的派生物是略式物。 5、对世物与对人物 对世物与对人物,就是关于对世关系之物和对人关系之物。前者是面向整个社会开放并以开发利用著称的大积极物,后者是面向特定的民事主体流转的小积极物,以优先权和排他权、溯及权、追击权表示物的归属与权利分布图式。
(1)对世物 对世物,就是对世人具有享受恩惠与便利之物。无论所有权人是谁,无论是自然物或者人造物、要式物与略式物,公共物和准公共物都可以列为对世物。 二战以后的各个发达国家带头搞福利社会主义,动员一切力量向社会提供大量的公共品,对世物的数量越来越多,质量逐渐提高。这是非经济领域之非趋利性的对世物。至于经济领域之趋利性的对世物,则属于另外一个品种,适用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国也会根据综合国力和其他各界的力量,渐进式积极推进福利社会主义,以逐步满足整个社会公共品和对世物的需求。 一则公共场所之物。 公共场所之物,是对世人开放之物,一般是免费享受恩惠与便利之物。至于公共场所的设置,公共利益却有大小不一的区分。除了国家财政主导建设公共场所以外,集体、私人、其他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投资建设。 二则,公共分配之物。 发展国民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着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每当国家财政充裕时,投入国家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救助之对世物应当日益增多。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大国,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需要进行公共分配的人很多,各级政府应当尽量地向全地区提供公共分配之物。 三则,趋利性的对世物。 趋利性的对世物,是现行物权法的重点规定。为着某种物权目的、债权目的、权利目的与利益目的,每种当事人对于对世物的占有进行竞争,并排除他人的干涉。因为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物权法对此着墨很多。 (2)对人物 某些物可以形成合伙共有、业主共有、家族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共有关系,称之为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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