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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30-2 (第2/5页)
有后,农村个人宅基地仍然“归集体所有”等等。 中国内陆地区地权关系复杂化,决定了房权关系的复杂化。 商品房、福利房、解困房、公寓房、房改房、自建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中外合资房和外资房等等,至少有十多种房屋类型。以及商居两用房,以及公有房、共有房、私有房,以及军产房与非军产房;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象征性取得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可进入一级市场流通的房屋,不可进入一级市场流通的房屋,不可进入一级市场流通但可以出租和不能出租的房屋;可以登记的房屋,不可以登记的房屋,从来没有登记过的房屋等等,应有尽有。 以公寓房论,国家所有的、集体所有的、私人所有的、团体所有的、外国人所有的和混合所有制所有的、混合所有权所有的,公益性的与非公益性的、有偿使用的与无偿使用的、商品房式的与非商品房式的、商住两用的与纯住房式的,什么类型的都有。 以集资房论,国有土地上的集资房、集体土地上的集资房、私人宅基地上的集资房、甚至军产地上的集资房,以及单位的集资房与个人的集资房样样都有,有偿农村土地上的集资房与无偿使用土地上的集资房、有偿建设用地上的集资房与无偿划拨建设用地上的集资房、违章建筑的集资房与产权不清的集资房等等,样样都有,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显示,全国土地分为3大总类、15大中类,168个小类。倘若将土地所有权二元化、土地使用权二元化、土地作用权二元化和土地利用权二元化都乘上去,将各种房屋的类型都乘上去,再将旧所有制与新所有制的都乘上去,再将中国大陆两岸的都乘上去,到底是几百种、几千种或者是几万种类型呢? 曾记得,2005年至2007年,笔者非常冒昧地向有关立法机构反复提出“修改物权法草案必须首先修改宪法土地所有权二元化”的议题,后来编撰为《土地所有权国有化与物权实务》计有版面字数50万字。建议从宪法到物权法草案共10余部法律修正起,而真正得到响应的则是寥寥无几。 八二宪法土地所有权二元化的强制性规定,是一种非常保守性的规定,自从那时起中国不动产权源关系、权属关系之复杂化种子,就深深植入各种法律和彻底影响到各种不动产生活之中。而且,八二宪法颁布时,对于所有权的概念是狭义的,仅仅定义为所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占有权”。八四民法通则却将所有权的权能定义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零七物权法也沿用这种广义所有权的定义。 八二宪法土地所有权二元化的强制性规定,已经是铁板一块、积重难返了。政治家们更多考虑的是稳定、稳定、再稳定,至于法理问题、物权矛盾问题和不动产登记问题等则不予考虑。 法理学家们讲法理,也不见得完全一致。就大陆法系而言,对于所有权的权能众说纷纭,有一项权能的、二项权能的、三项权能的、四项权能的,还有模糊权能的。还有支配说、管领说、控制说、统治说的,以及其他各种学说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对于现行的农村集体性质,有说是公有制的,有说是共有制的,还有说集体所有权主体虚位的。对于现行的城镇集体性质,有说是公有制的,有说是股份制的,还有说集体所有权主体虚位的。 也许很多人并不知晓,物权法的各种法理是平整的、透明的和相对恒定的,各种极其复杂的物权现象与物权关系,完全可以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依据系统工程原理与一般均衡原理进行准确而精确的解构。 政治法与经济法取决于政治家、经济学家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很多大政方针与具体事项是变来变去的。具体到经济发展模式,有的赞成计划经济的,有的赞成市场经济的,有的赞成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的。 有的人相信修正宪法以及其他法律之土地所有权二元化,完全可以快刀斩乱麻,有的人就是不相信。还有的人巴不得法律模糊、混乱,以便于他们暗渡陈仓、偷梁换柱继而图谋不轨。地方政府征收土地时,政府官员对村民说“你的承包地是集体的,你看着办吧”,对着开发商说“现在土地是国家的,你看着办吧”,怎么说怎么有理有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共财产的流失有三大板块:国营企业资产的大量流失、集体企业资产的大量流失和不动产资产的大量流失。根据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的推测,每年的权力寻租空间高达5万亿元至六万亿元。很多亿万富豪落马与房地产有关,很多贪官污吏腐化堕落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 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的问题富豪不管最后因为什么原因东窗事发,相当一部分都存在“涉嫌非法圈占土地的问题”。 比如说,震惊中外的“远华大案要案”,涉案土地多达200多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开发用地110万平方米,工业及码头用地16万平方米,其他用地100余万平方米。除了两幢标志性建筑,远华的地产密布厦门的黄金地段。 而在香港廉政公署发起的“峨眉”行动中,落马的“地产大王”更是如此。其中,曾以12亿身价排名2000年香港50大上市富豪第34名的钱永伟,从事的业务就是房地产,手中掌握数百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这些大片大片的土地,几年功夫就能给富豪们带来巨额利润。 这只是万泰系的小插曲。钱永伟精心打造的万泰系,结构复杂,而涉及的产业庞大而复杂,其中尤以房产声势浩大。钱永伟利用国有企业的名义向国有银行大肆贷款,用“白手套白狼”的办法建立起自己的万丈高楼。 更有甚者。全国性的圈地运动,不仅对于一般性国有土地上肆虐,而且多年来肆虐到军用国有土地上来,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水平极速上蹿。与此同时,军中的大老虎也不甘示弱,贪污受贿数百亿、上千亿也不费吹灰之力。 矿藏资源自由化也不落后。某省一个首富、特大型煤矿老板,自己攫取的煤矿以50亿元转让,几年来全世界没有一个私营老板愿意洽商。但是,一个特大型中央企业却100亿元购买来了。本来,自古以来矿藏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都是由国营企业垄断开采的,贪官污吏与厚黑资本家组成利益共同体,大搞特搞私有化,公然践踏宪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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