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4-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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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4-2 (第2/4页)

护请求权的信息,这叫导入传递,具有决定的、主导的意义。

    二级传递,是恶意处分人受权利人的驱使,向受让或者管领标的物的其他无权占有人传递物上保护请求权的信息,这叫导出传递,具有从动的、连锁反应的意义。

    三是,多级传递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与二级传递式物上保护请求权相关联而加码的,受让或者管领标的物的其他无权占有人,将标的物出让、出租、出借的或者免费使用、免费利用的,无权占有人中又发展了下家的无权占有关系人。于是乎,二级传递式物上保护请求权变成了多级传递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无权占有人自行成立占有关系,发展下家无权占有人,这种现象是常见的。对于直接负责返还原物的无权占有人,要么按照权利人的要求返还原物,要么赔偿损失,二者必居其一。在这种压力环境中,多数无权占有人首先会选择返还原物,从而发生了多级传递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第二,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就是无权占有人主动地回复权利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积极向上的占有保护请求权,一般会承担较轻的法律责任或者法锁责任。

    各种无权占有行为,或多或少地会对于权利人物上、物权上和其他权利上造成妨害。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的行使,可以减轻对于权利人的妨害,使得坏事变成好事。

    一是法定的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有一类无权占有人,涵盖遗失物、地上文物拾得人,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和地下文物发现人,野生动植物发现人,以及其他类似的无权占有人,法律要求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主动地向失主或者权利人返还全部的原物。

    该原物被侵夺、被冒领的,无权占有人应当主动地向恶意占有人或者恶意处分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此类无权占有人自己主动返还原物、主动请求相对人返还原物意义重大。保护原物有功的,可以得赏金,还可以向权利人收取必要的保管费用。否则,不但不能得到赏金和保管费用,反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

    法定的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是强制性占有保护请求权,当事人返还原物是责无旁贷的,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当事人不能以不要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否则,很容易由善意管理人蜕变为恶意占有人或者恶意处分人,法律性质与法律后果是很坏的结局。

    二是意定的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无权占有人对于权利人物的占有,也有一些合理妨害的情势发生。一般而论,这种“合理妨害”只能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否则,滥用权利就会使好事变成坏事。

    某些运输人、托运人、寄存人、保管人、加工承揽人等中介式服务人、受委托人,基于合同之债和合同的约定,相对人不给付费用或者劳务报酬的,可以暂时扣留债务人的货物或者财物。此时债权上的“合理妨害”,仍然可以定义为有权占有人。从物权上讲,又是无权占有人。超过约定的占有时间,全部定义为无权占有人。

    此类无权占有人,对于所有权人或者委托权人负有妥善保管原物的义务与责任。

    超过约定的占有时间,无权占有人应当主动地不延迟地向权利人如数地返还原物。原物被其他无权占有人占有的,此类无权占有人可以向其他无权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拒绝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人可以侵权之诉,要求该返还原物的责任人赔偿损失。

    三是其他的主动式物上保护请求权

    善意取得人或者善意占有人,从知道其无权占有之日起,主动而自觉地向权利人返还原物,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洗刷自己“恶意取得”、“恶意占有”的嫌疑,争取权利人的谅解。另一方面对于原权利人很是有利,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

    此类无权占有人,基于合理占有的本义,可以准所有权人、准自主权人、准他物权人的身份,向妨害人、侵夺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完成任务后,可以向原权利人回复占有保护请求权和物权保护请求权。法律对于这一类无权占有人采取一贯制方针,就是从宽处理。

    恶意占有人或者恶意处分人,从反省无权占有之日起,主动而自觉地向权利人返还原物,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或者可以争取权利人的宽大处理,减轻一些损害赔偿责任。

    此类无权占有人,基于合适占有的本义,可以参照善意取得人或者善意占有人的办法,按照善意取得人或者善意占有人的要求,主动而自觉地向权利人返还原物。亦可以向妨害人、侵夺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完成任务后,可以向原权利人回复占有保护请求权和物权保护请求权,采取进一步的积极措施,直到权利人满意时为止。

    二、一般分析

    一般而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有权占有人对于无权占有人行使物之占有并回复的一般请求权。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抵押权人和反担保物权人、保证人等有权占有人,在对于物的管领、支配、控制被侵夺或者被妨碍之虞,可以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或者根据需要和可能合并行使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物权保护请求权。单纯地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效力不高的。

    特殊情势下,无权占有人也可以根据权利人的委托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甚至于根据需要和可能合并行使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物权保护请求权。

    (一)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两个代表性类型

    1、无权占有人受委托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无权占有人受委托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主要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1)无权占有人已经将所占有之物出租、出租或者转让给第三人,现该物和第三人下落不明,应有权占有人的请求而向第三人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2)无权占有人所占有之物被第三人侵夺、妨害,有权占有人不能直接向侵害人请求返还原物,应有权占有人的请求而向侵害人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3)有权占有人向无权占有人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无权占有人向实际控制占有物的其他无权占有人包括共占人、第三人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4)善意占有人向恶意占有人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便于回复有权占有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或者回复无(占有)处分权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便于回复有权占有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此时变更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为占有价款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譬如,善意占有人占有之物被恶意占有人侵占、妨害,可以向恶意占有人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合并排除妨害请求权,以便于回复有权占有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又如,善意占有人在不知情的形势下,误以价款购买无(占有)处分权人的占有物,在知情的情势下或者在回复有权占有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情势下,可以主动地向有权占有人返还原物,并向恶意处分人返还价款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以上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分析,只是从普通法并从物的返还、金钱的返还两个基本点来分析的,如果从特别法并从物的返还、金钱的返还两个基本点来分析,那么话题就更多了。

    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最通用的一种物上请求权,基于有权占有正保护和无权占有准保护而规定。其发生于占有物被侵夺的情形。此种侵夺占有而构成的侵占,是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非基于法律的规范或者行为的规范,采取违法或者不规范的行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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