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63-2 (第3/3页)
时处于自然的、圆满的、和谐的程度。
错误实现的留置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或者擅自不合法、不合情理地实现的留置权,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是不合法、不合情理或者违反规矩的。一般不能使得留置权三大要素、七大关系不能充分发挥效用,甚至于根本不能发挥效用,也使得留置权消灭时处于非自然、非圆满、非和谐的程度。 有的人会觉得奇怪,行使和实现留置权也会发生错误,也有正误优劣之分吗?答案在于实现留置权的法律要件与事实要件上,也可以从留置权生成机制上或者留置权三大要素、七大关系上进行纵横分析评价。 譬如,留置权生成机制上本身是不合法、不合规约、不合情理的,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同样地会是不合法、不合规约、不合情理的,这是不言而喻的。又如,留置权人非依自己的意愿而丧失留置物的占有,也可以使得留置权消灭时处于非自然、非圆满、非和谐的状态,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来回归或者重新设立、实现留置权。 (2)留置权实现须履行一定程序与过程控制 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是一个终端的环节,其履行一定程序与过程控制,实为整个程序与过程控制的一部分。充分发挥留置权的二次效力,即充分利用留置权四大要素,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标在于使得留置权消灭时处于自然、圆满、和谐的状态。 本法本章关于留置权的法律规定,一共有11个条款。其中,关于留置权实现的条款就有5条。当然,第235条关于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也可以算作实现留置权的一部分,加上这1条,应当是算作6条。总之,关于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是非常重要的担保物权程序与过程控制办法。 行使、实现与消灭留置权的法律规定已经在目,剩下的具体办法与细节问题,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细节问题也可以决定成败,是不可忽视的执行问题。 最大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依然是留置权期间的设立与到期执行的问题。 依照本法规定,可以正规地解决留置权实现与消灭的技术瓶颈问题。 比如,留置权期间约定了的,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依据约定的期间不延迟地实现与消灭留置权。 留置权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需要和可能,留置权人一般在两个月以上可以主张实现与消灭留置权,但鲜活易腐败等不易保管的留置物可以在两个月以内及时地实现与消灭留置权。 又如,留置权期间届满,留置权人怠于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留置权正常的消灭,一般是在实现留置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留置权不正常的消灭,一般是在留置权人对留置权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情势下反映出来的。其中,关于“丧失占有”的情形,会有几种表现形式,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40条 相关名词: 〖留置权〗〖民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特殊留置权〗〖企业留置权〗〖留置权消灭〗〖留置物被他人抢夺如何消灭留置权〗〖留置权消灭趋势与成因〗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本文要点〗 留置权消灭之圈子环境影响,表示内因与外因的相互作用,内因可以直接影响外因,外因反作用于内因,外因需要通过内因起决定性作用。 留置权三大要素、七大关系,与留置权消灭之圈子环境影响息息相关,相互之间产生相互影响。 留置权从成立、变更、行使、保全、实现、消灭以及规范、调整、利用的整个过程,不是留置权单方面发挥作用,而是整个留置权关系和留置权粘连的债权关系发生连锁反应的作用。 留置权伴随于、并联于、同一于、粘连于、派生于、互动于债权,于是就形成了留置权关系圈子和担保债权关系圈子,并由内向外形成了一致对外的对世关系圈子或者社会关系圈子。 留置权生成要件上的影响,留置权实现要件上的影响,是客观条件和过程控制中发生的影响。留置权“成也消灭,败也消灭”,或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以上两大要件中可以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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