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28-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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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28-2 (第2/3页)

管众说纷纭,仍然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中国物权法没有采纳牵连关系的理论学说,改用“同一法律关系”或者“非同一法律关系”来规定,立法者只是认为“牵连关系的概念过于模糊,范围不确定,法律适用中容易产生分歧,不可取”。这当然是事实。

    另外的事实,是所谓的“同一法律关系”或者“非同一法律关系”,同样也会有一定的模糊地带,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时,有时候还得利用“牵连关系”的逻辑推理办法。

    适用法律关系并不能完全排除牵连关系的推理。牵连关系一元论、二元论学说对于相关具体问题各有四种解释,既然成文法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那么,法律留有余地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习惯法、自然法、道德法、逻辑法等非成文法的推理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2、几点认识

    按照物权法的意义来说,同一法律关系,不以合同关系为限,合同关系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诸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权法锁关系,若与动产的占有控制之间存在关联,亦属于存在同一法律关系。

    理解“同一法律关系”应当从以下几点来认识。

    1.同一法律关系应当部分包括习惯法、道德法的内容

    同一法律关系,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一致性的法律关系。其中物权法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是不完全相同的,按照《立法法》规定,在同等法律等级条件下,后法的效力优于先法的效力。故《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担保法》的效力。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权认定为同一法律关系,是《物权法》的新增内容。

    现实情势下,物权法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是不完全的,因为所规定的条文实在太少,总有不周全的方面。事关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权,法律即成文法的规定实在太少,很多具体办法需要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交易习惯来实行。遵守成文法尤其是习惯法时,当事人需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循公序良俗等民事原则,这就是要遵守道德法的行为规范。

    比如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这种债权是特定的债权,既要承认债权人可以就此成立民事留置权,又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交易习惯,又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循公序良俗等民事原则。如农村遗失猪牛羊和鸡鸭等是很平常的事情,当事人在遗失物上随意设立民事留置权,有时候是不适当的,是容易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和睦相处的。

    2.同一法律关系应当是组合关系

    同一法律关系应当是组合关系。其包括了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成文法的同一法律关系,甚至于包括特定情势下适用于习惯法、道德法的同一法律关系。

    这些同一法律关系,还包括了成立留置权时经常遇到的法锁关系以及合同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和社会关系。所有这些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如其中某种关系不成立或者被破坏,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和成立留置权就会由有效变成无效。

    同一法律关系中,同一担保物权关系、同一担保法锁关系是经常并联、经常伴随的核心法律关系。有些法学家认为“留置权从属于主债权(债权、担保债权)”,他们只认识到表面现象,而实际内容和特性是,留置权关系与债权关系是“伴随性、并联性和同一性”,根本不存在谁“从属于”谁的问题。

    3.同一法律关系的内涵与外延

    同一法律关系的内涵,简单地说,就是债权人基于合法原因而占有控制债务人的动产,不得占有控制债务人的不动产。这种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同一法律关系的主要对象,是全部的民事留置权人、商事或者企业的普通留置权人,以及特殊留置权中的普通留置权人。如基于承揽、运输、保管合同的约定而取得动产的占有控制,从而成立普通留置权。

    同一法律关系的外延,简单地说,就是同一法律关系的关联部分,包括习惯法、道德法的关联,以及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权的关联。确切地说,这三种债权关系,部分是同一法律关系,部分是牵连关系。

    原来,这三种债权关系就是牵连关系的。由于物权法的调整,才拟定为“同一法律关系”。不过,拟定也罢,确定也罢,总是难以脱胎换骨,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习惯法、道德法的“牵连关系”。事实上,这种牵连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本条款所表达的意义,包括了适用于同一法律关系与非同一法律关系之对应规则两层意思。现表其一。

    二、明确规定民事留置权和部分商事留置权设立法锁关系应当遵从的规则,即同一法律关系对应规则。

    法律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前面讲的是同一法律关系对应规则。

    其中,“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应当是民事留置财产与债权法锁的基本形态,广泛应用于普通留置权即纯民事留置权的设立方面。但是,这一基本形态,如果适合于特殊留置权即商事留置权包括企业留置权,应当成为竞合型法律规定。

    普通留置权即纯民法留置权的设立,指在一般债权一定的情势下,债权人对于所占有控制的财产不得任意扩大留置的范围,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来确定。

    所谓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之间有关联,动产的占有控制权与债权的发生均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说基于同一原始法锁关系。

    按照《担保法》的意义来说,同一法律关系是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单一形式或者模式。根据合同之债和基于牵连关系留置财产、设立留置权,是其基本要求。

    按照《物权法》的意义来说,同一法律关系,不以合同关系为限,合同关系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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