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7-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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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7-2 (第5/6页)

意占有

    是一种重量级、全能级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所有权式的恶意占有,无论是自己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还是伙同他人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均已构成侵害他人所有权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属于严重复合式、严重全能级之严重有过失占有、严重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擅自收益、处分非法占有财产的责任,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一般分析

    善意占有制度是一项限制性的制度,一般受普通物权法规范与限制。恶意占有是专政的对象,一般受制度物权法规范与控制。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性质不同,故法律关系也有很大的区别。

    1.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无权占有包括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两种类型。普通物权法对于前者采取默认的态度和限制的办法,对于后者采取否定和禁止的办法。对于恶意占有和恶意取得,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采取更加严厉打击的规定。恶意占有人侵犯民事权利的,按照民事的侵权责任法来进行正确处理。

    恶意占有人侵犯公共利益的,一般是按照行政的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甚至于刑法来进行正确处理。现实情势下,真正发生在民事日常活动中的恶意占有是占少数的,发生在公务活动、经济活动中的恶意占有反而是占多数的。

    2.是明知故犯式的恶意占有

    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

    无权占有人处分其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恶意占有人对此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故意占有,等于是转移恶意占有。恶意占有人与无处分权人是同伙的,视为串通恶意占有;恶意占有人与无处分权人不是同伙的,视为单独恶意占有。无论是串通恶意占有或者是单独恶意占有,双方都有按照情节轻重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3.是公然侵占式的恶意占有

    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甚至贪欲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恶意占有是事实上的占有,不是权利上的占有。恶意占有不是最大的目的,最大目的在于恶意取得、恶意隐藏、恶意隐瞒和恶意使用、恶意收益与恶意处分,以获得其非法利益。

    恶意占有的代名词,就是故意侵占他人的合法财产与利益。所侵占的,包括主物、从物、孳息物和其它物。其主要表现,一是主观故意占有他人的财产,二是完全出于私心杂念甚至贪欲而付诸实际行动。

    4.是暗渡陈仓式的恶意占有

    也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假装以“合法交易”的面目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恶意占有人与无权处分人串通一气,以虚假合同、虚假交易等手法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是以非法的手续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恶意占有人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真实的合同,以真实的交易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但其付出的价钱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同样属于恶意占有。

    5.是物权动态中的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中没有及时地、积极地中止自己的恶意占有行为,没有主动归还所占财产的动向,才是无权占有中的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是心素的占有,占有人的立场、观点、方法,决定了恶意占有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整个过程。恶意占有人知道财产权利人的,应当直接向权利人归还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权利人可以减免恶意占有人的责任。

    民事活动中,恶意占有人不知道财产权利人的,应当向无处分权人归还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无处分权人应当向回心转意的恶意占有人支付妥善保管财产的合理费用。

    总之,恶意占有人及时地、积极地中止自己的恶意占有行为是明智之举,否则就不能解除违法或者犯罪的嫌疑,就会承担更多的侵权责任。

    6.恶意占有是典型的反物权对象

    连善意占有也是一种事实,不是权利,这种无权占有也是一种零物权对象。恶意占有更是典型的零物权对象,而且是反物权对象。零物权即是无物权,反物权是反对有权占有的特别零物权。恶意占有一般都涉嫌侵占,往往与恶意使用、恶意收益和恶意处分关联在一起,是各种物权法中的重点监控与禁止对象。

    7.恶意占有包括自发式和转变式两种类型

    自发式,指恶意占有从一开始就是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甚至贪欲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转变式,也包括两种。

    (1)由有权占有变成了恶意占有。

    普通物权中信托权利人、用益物权人、收益承租人、租借人、保管人、运输人、加工承揽人、无因管理人等物权人,超过法定的权限、约定的时间范围或者物的品种数量,就由有权占有人变成恶意占有人,其中信托占有人、财产管理人凭借工作之便或者职务之便侵占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表现为主要的最为恶劣的恶意占有。

    许多腐败分子贪污受贿公有的、共有的、合有的、他人的财产,将国家的、集体的、集合的、私人的和其他人的财产随意据为己有,不仅手段花样翻新,性质非常恶劣,涉案数额往往是非常巨大的。

    (2)由善意占有变成了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人开始时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所占有之物是无权转让人或者其他处分人之物,占有该物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占有之物是无权转让人或者其他处分人之物;善意占有人偶然拾得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或者文物,在失主不明的情势下,在法定的期限内应当视为善意占有、善意保管,超过法定的期限不将其占有之物上交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就构成涉嫌恶意占有;拾得人即善意占有人擅自处分其占有之物,或者故意将其占有之物灭失,就构成事实上的恶意占有。

    五、与善意占有的区别

    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均同属无权占有,而从占有心素、占有体素和占有性质、占有关系等方面有区别。

    1.占有心素上具有是否误信有权占有之别

    无权占有人心理素质的差异,决定了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性质上的巨大差别。

    普通物权法确立保护善意占有制度与原则,为的是保护财产交易的安全或者经济上的效率,而不是专门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占有权。普通物权法确立禁止恶意占有制度与原则,为的是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占有权,使得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者其他物权人的占有权免遭损害。

    恶意占有,指无权占有中一种零物权的、恶劣的或者错误的类型,与有权占有相对,与善意占有相反。以占有性质的逻辑推定,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并且是以侵占、非法处分他人财产为主要表现形式。

    恶意占有是基本的占有事实,容易在此基础上形成恶劣的或者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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