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800-2-1 (第2/2页)
权保全。 一则,通常的办法是,债务人在著作权质押的基础上,另外向质权人提供第三人的物保或者人保。 物保,是指第三人以自己的动产为债务人代理提供质押,成立第三方的动产质权。第三人也可与债务人设立反担保(第二重担保)物权。 人保,是指第三人以自己的金钱为债务人代理保证金保证,成立第三方的个人保证。 二则,著作权人是法人单位的,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将自己企业的不动产、动产、权利或者其他的知识产权进行打包式或兜底式担保。 在权利质权一节中,现实类票据(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质权有5种,物资类票据(仓单、提单)质权有2种,流转类质权(基金份额、股权)有2种,派生物权类(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3种,预期类质权1种,还有其他类型的未计在内。所有这些,都可以以直线的方式设立打包式权利质权。 某些文化企业如大型网站也是上市公司,财大气粗的,以其股权出质设立股权质权也是容易做到的。 该法人单位以动产作兜底式担保的,首先考虑设立动产质权,其次考虑设立动产留置权,最后考虑设立动产质权。 该法人单位以不动产作兜底式担保的,只能设立不动产抵押权。 二、关于出版质权 关于出版质权,目前法律法规上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物权法第223条第7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对象考量。 从上述条文来看,权利质权的设立,比抵押权、动产质权的设立要相对严格一些,如果要试验出版质权,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商号质权、商誉质权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势下,也一样的被物权社会所认可,那么,出版质权同样会被物权社会所认可。 商号质权、商誉质权的设立与行使是这样的,一般可以与商标质权一并设立与行使。而商标质权又涉及到企业资产的抵押或者质押,借以保全质权。 倘若设立与行使出版质权,独立的设立与行使一般是不妥当的。理论上,应当参照商号质权、商誉质权的办法来进行。因为出版质权牵涉到著作权,还不是如商号质权、商誉质权那样的纯粹,一般应当与著作质权结合在一起更加牢靠一些。
(1)一般出版质权 目前最牛气的是经营类文学网站,一个文学网站年收益几亿、十几亿元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因为网络出版成本最为低廉,读者众多而非常方便,获利方式独特,此类法人遂成为非常旺盛的朝阳类出版法人。此类出版权人之文化法人,以债务人身份将出版权中的财产权出质,或许能够形成新型的知识产权质权关系。 另一方面,出版权人之文化法人以债权人身份,与其他出版权人之文化法人的签订质权合同,也可以试验设立与行使出版权质权。 问题在于,出版权的基础在于著作权,任何出版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转让、擅自抵(质)押著作权人作品的,一律无效,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权利人损失的法律责任。 申言之,倘若出版权人之文化法人需要以出版权出质的,或者以出版权设立出版质权的,应当比照著作权法和著作质权法的规定来严格要求,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出版权的变更而不受损害。 (2)最高额出版质权 倘若一般出版质权能够成立,那么最高额出版质权也能够成立。 最高额出版质权,是将出版权人已有和将有的出版权之财产权作为连续质押(相当于抵押),为已经发生和将来发生的最高额债务作为担保。其行使和实现最高额出版质权的办法,可以参照最高额动产质权或者最高额动产抵押权的办法来实行。 最高额出版质权的益处很多,对于出版权人连续打包实行融资,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于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 某些实力雄厚的经营类文学网站、视频网站、游戏网站和广告类网站,其稿件或者广告来源源源不断,收益来源也是连续发生的,既然年收益或达几亿甚至十几亿元,融资规模是很大的。在这些网站企业中设立最高额出版质权,可能性也是很大的,可适性也是可以论证的。 某些网站是上市公司,融资规模特别大。在该文化企业设立最高额出版质权,可以与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利一起设立混合式、组合式最高额权利质权。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27条 相关名词: 〖著作权及著作质权〗〖著作质权的设定〗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本文论述了著作质权行使的相关问题,同时大胆地探讨了出版质权的一些法理问题。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没有办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我们标新立异,我们不墨守成规,我们不搞本本主义,我们需要活学活用宏观物权法,这样就可以开拓进取,共同发展宏伟的当代物权法事业。世界上有好多担保物权,是先实践后有法律规定的。这些特殊的“先例”,在中国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中可以找到很多例子。基本套路就是这样的,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对于当事人是有益无害的,这样就可以大胆地往前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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