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90-2 (第2/2页)
万美元左右。……一场财富的公开掠夺由此开始。……一面是国际金融机构精准的研究报告和国际金融媒体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一面是不断快速下跌的前苏联国有企业债券价格。…不停地‘卖出、卖出、卖出’,而市场则‘暴跌、暴跌再暴跌’。就这样,微笑的外资和金融投资者用借来的别人的钱(前苏联人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钱)收购了前苏联的国有企业。…就是这样,美国动用了几亿美元就把前苏联人民积攒70年的财富—价值28万亿财富赚到手。” 三、登记生效主义类型 股权权利质权的设定,采登记生效主义物权化方针,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股权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时设定。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时设定。这是最主要的对口登记的登记生效主义方式,涉及到上市公司但主要股票上市的个人为数最多。中国的股民人数已经高达3亿多散户,他们出质的目的是为了以股票为质贷款购买住房或者汽车,主要是在股票行情不好的时候不想马上抛出,观望一段时间后再抛出,因为过早地抛出会导致自己血本无归。 《担保法》第75条第2项是采取比较审慎的办法来规定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并没有提及股权。《物权法》规定的“股权”应当是比股份、股票更广泛的对象,除了包括股份、股票以外,可能还包括公司企业的控股股权或者企业控制权在内,而少量股份、股票就不一定包含有这种特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家行政团体法人。依法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权、公开发行股份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但股东在200人以上的公司的股权等。这些股权的表现形式就是股票。 目前这些股票都实行无纸化监管,其发行、转让、出质和设定质权等活动都要受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登记机构的监管,股票的过户、结算、保管、转让、出质和设定质权等都要经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才能成就。同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电子化联网模式,方便当事人和第三人登记、查询与交割,相当快捷并可节省时间和节省登记成本。转让股票时更能够显示出分秒必争的便捷之好处,当事人可以享受电子信息化、无纸化秒杀的许多乐趣。 第二,股权质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时设定。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定。这是另外一种对口登记的登记生效主义方式,涉及到整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或者部分股东的股权的出质与设定质权,并不涉及到所谓散户股票出质与设定质权的问题。
其他股权,指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在20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等。这些公司于注册登记时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年审登记或者会员登记手续的,故这类公司或者公司股东出质、转让其股权或者股份,采取对口登记监管办法是顺理成章的。 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每年进行跟踪监管,查验诚信记录与守法记录,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警告、除名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理,借以保护合法企业及其权益,打击不良企业和不良行为,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与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放窗口服务,让有需要的当事人随时申请查询相关企业的信息资料,但需要申请人亲自奔赴其窗口服务处办理查询、登记出质或者质权,无纸化、信息化和远程化水平逐步提高。 将以其他股权出质的登记机关确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很好地落实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可以让当事人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到股权上的资金来源、资信情报和是否存在债务负担或者担保物权负担,质权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 注意:《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这两类股权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出质,也不得设立质权与转让。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26条 相关名词: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之权利质权比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以股权出质设定权利质权,其功夫在诗外,其正面和负面作用另有图解。所谓出质、担保债务,表面上是形成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的法锁关系,骨子里牵涉到企业的核心产权和核心控制权,这些权利远比物权、债权厉害。因此上,在所有的担保物权中,此类担保物权是最厉害、最具杀伤力的。质权人与出质人双方的搏斗,不光是拼智慧、拼力量,简直是在拼命。诚然,上市公司股权虚拟经济和泡沫成分大,股权价值时涨时跌,实现质权的风险也最大,在各类担保物权中的风险是最大的。其他公司股权实属实体经济的核心权利,其经济规模和张驰程度不及上市公司,实现质权的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前苏联的股权化“改革”,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股权灾难之一,殷鉴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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