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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81-2 (第1/2页)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81-2 权利质权的种类 根据出质人提供财产权利的存续现状,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权利质权的几大类型: 一、现实式可适类权利质权 本条款第一项“汇票、支票、本票”和第二项“债券、存款单”,均属于现实可适类权利质权。质押人出质时,要求这些财产权利是即时或者短期内可以处分的,并且其交换价值应当是与所担保的债权基本相当的。 现实式可适类权利质权,指可以现场兑现而价值相符的适合类权利质权。七大类权利质权中,可以作为第一号种子选手来对待。是整个权利质权体系里面最受欢迎的、执行效力最好的一类权利质权。适用法律除了本法以外,票据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是主要法律依据。 因为汇票、支票、本票和债券、存款单本身是货币的表示,上面的价值一清二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就将以上票据或者有价证券、存款充抵债务。落实权利质权信托责任、实现权利质权等,非常方便快捷。可以说,任何一种担保物权也没有现实可适类权利质权这么干净利落,即使是留置权也没有这种权利质权那么优胜。 二、媒介式可适类权利质权 本条款第三项“仓单、提单”,当属于媒介式可适类权利质权。所谓媒介,就是以仓单、提单有价证券为质押媒介,主要功能是让质权人以此取得该单据的现金结算的价值。如果说现金结算不成,质权人还可以动产质权的质押方式来进行变现清偿债权。 媒介式可适类权利质权,是质权人可以介于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之间条件性行使,是一种跨门类的“权利或动产质权”,因而是很特别的权利质权。因广泛应用于货物运输合同制,也可称之为货物式可适类权利质权。适用法律除了本法以外,合同法、海商法也是专业性的法律依据。尤其是进出口对外贸易活动中,此项权利质权应用非常广泛。 关于提单,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三、流转式可适类权利质权 本条款第四项“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当属于流转式可适类权利质权。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是金融市场上或者私下交易方面可以流转的有价权利。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便可以出质,属于有物权;不可以转让的不可以出质,属于零物权。 流转式可适类权利质权,即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是公开交易或者私下交易方面可以流转的有价权利。基金份额、股权具有信托投资的性质,设立权利质权即设立质权信托制度,质押期间未届满时成为双重信托并存制度,质押期间届满时易主后成为质权人的权利或者财产。适用法律除了本法以外,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为专业法律依据。 所谓基金份额,是指募集者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表示持有人按其投资份额对基金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清算或者结算剩余财产取得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信托责任与义务的凭证。本条款所指基金,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的特定基金,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利益分享,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信托责任投资的可流通型基金。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于不同对象、不同动作方式、不同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信托契约投资基金。 所谓股权,是公司向股东集资、股东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股票权、股份收益权等权利。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股票所载明的具体事项,大体上相仿。因为股权有公开的、半公开的、不公开的几种形式,而且还有公司单位股权与个人股权之分、可转让与不可转让之分。可流转范围上,比较基金份额有较多的限制,其中有法定的限制、公司的限制、股东的限制等等,因此上,可适性程度比基金份额较低一些。 只有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才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才可以设立出质财产权和权利质权。这里的权利质押意定生效,除了当事人的可适性以外,法定制度的可适性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可适性的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基金份额和股权在一定情形下、一定时间内是不能转让的,也是不能出质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月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应当说,以上规定是个基本规定,而公司里面也可以设立土规定,可以将“一年内”制订为“二年内”、“三年内”甚至于“N年内”,对于特定的股东进行特别的限制,或者对于个人持有的股份出质、转让进行加急限制。比如,公司里对于某些有管理、技术特长的股东,为了防止人才流失与技术资料、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可以从年份上、股权份额上进行转让上的限制。 另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个人持有的股票,也是不能私下交易转让于特定对象的,但可以勉强出质。问题在于,这种股票的交易权仍然持股者所有,权利质权人不能直接行使股票交易权。 四、派生式可适类权利质权 本条款第五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当属于派生式可适类权利质权。 所谓派生,指这些知识产权或者说派生性物权是由人的智慧派生的财产权,是智慧产权和实物产权合二而一的复合类财产权。而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的知识含量、商业价值包括评估价值、潜在价值、实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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