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04-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04-1 (第2/2页)

享,有难同当。当若干按份共有人退出这个共有关系圈子后,其他按份共有人需要继续维持共有秩序,部分按份共有财产及其权利被分割,不能因此而轻易将现存的共有关系完全解体。(5)按份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是很自然的权利,这种共管权和共有财产权利的行使是有益的措施,如防止共有财产处分权被个别人垄断与篡夺,防止共有财产分割当事人内外串通侵犯共有财产、贱卖共有财产权等等,在按份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条件下就没有多少活动的余地。与此同时,退出这个共有关系圈子的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得到了相对的平衡,处于相对良好的状态。

    如果说集体所有制也是财产共有制的话,某些特定的共有财产权是不能随意转让与分割的,如农民家庭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既是按人按份共有的,也是农民集体共同共有的,转让与分割此类财产不光是受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规范与限制,主要受制度物权法规范与限制;对于集体共有制企业的核心资产和产权也是不能随意转让与分割的,也不光是受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规范与限制,而且很有可能受制度物权法规范与限制。

    3.普适性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普遍适用于共有、准共有、信托式共有等回购权人或者参购权人。按份共有人是第一级优先购买权,担保共有权人是第二级优先购买权,信托式按份共有人是第三级优先购买权,用益共有权人是第四级优先购买权。以优先权的顺序不能颠倒、错乱。

    优先购买权,从权利主体划分,可以分为本位型优先购买权和拓展型优先购买权两大类,各种共有制中均存在优先购买权。其中,本位型优先购买权是直系共有圈子里的优先购买权,共有物为担保抵押物时,处于次优先的地位,共有物为非担保抵押物时,处于第一优先的地位。

    拓展型优先购买权是旁系共有圈子里的优先购买权,所参与的对象有二种:一是明显的拓展型优先购买权的参与。如旁系家庭、直系家族的有血缘关系的成员,处于次优先的地位;二是隐形的拓展型优先购买权的参与。如抵押权之类的债权人,共有物为担保抵押物时,抵押债权人处于第一优先的地位;土地所有权人亦为隐形的拓展型优先购买权,平时不被看作共有关系的圈内人,而当共有人分割土地使用权时,土地所有权人就从幕后走向台前,于优先购买权方面始终处于第一优先的地位。

    从权利客体划分,可以是实物的优先购买权,也可以是实物价值、有价证券之类的优先购买权,还可以是物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不限于实物的优先购买权一种形式。通常情况下,本条款是作为实物的优先购买权一种形式来解读,这样的话,就容易通俗易懂一些。

    实物的优先购买权,也不仅仅限于本条款所规定的这一种形式。本条款的类型是关系“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时,所产生的实物的优先购买权。转让人与是否放弃共有关系,并无必然性的联系。转让人未完全转让自己的份额,仍然保留了其共有关系;只有转让人完全转让了自己的份额,就脱离了其共有关系。无论是实物、实物价值、物权的哪种优先购买权,只要转让人还存在共有关系,争议是难以避免的。

    转让人转让了自己部分份额的共有物,同时保留了其余份额的共有关系,其对于被其他共有人转让的共有物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如果涉及到回购权,其需要等到再转让时才能有机会得到。本条款“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应当不包括部分保留共有关系的共有人在内。

    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已经明确了是“其他共有人”,并且是在同等优惠价或者同等条件下能够强制执行这一制度。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应以优先承买权的法定条件来认同“同等条件”。如果“其他共有人”被抵押权人的条件或者土地所有权人的条件所限制,应当退居二线,属于次等优先承买权人。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分割出让,“其他共有人”也就被国家或者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人所约束,应当退居二线,属于次等优先承买权人。

    解释本条款“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首先要考虑到本共有关系圈子里的优先承买权,其次是考虑“同等价格”这个同等条件。非同等条件,就是所转让的共有物原先存在担保责任、抵押债务之类的法锁关系,债权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特别的优先购买权。应当说本共有关系圈子里的债权人优先于非本共有关系圈子里的债权人,这是首要条件,“同等价格”是次要条件。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01条

    相关名词:〖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四大类型〗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