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贼 三十八 (第3/4页)
方刑法制度,为中国刑法的现代化打下了基础。从1927年12月起,王宠惠继续对中国刑法进行改造,并制定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刑法典。可以说,在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的起草和通过过程中,乃至中国刑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王宠惠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1928年8月,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任命王宠惠、胡汉民和戴季陶三人担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的起草人员。1928年10月4日起草工作正式开始,由于胡汉民公务繁忙,而戴季陶又不长于法理,所以五院组织法的起草,实际上是由王宠惠和傅秉常两人完成的。迫于进度,王宠惠等人总共用了一周的时间草拟并审定了五院的组织法草案,绘制了国民政府的基本政治结构,奠定了1928年以后中华民国的国家机构格局。 同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定王宠惠、蔡元培、戴传贤三人参与审查胡汉民、林森、孙科等人提出的民法立法原则案,最终确定了民法总则的立法原则,并于1928年12月29日送至立法院,该立法原则包括“民法为规定者习惯,无习惯或虽有习惯而法官认为不良者,依法理”等,为制定民法提供了指导。1929年1月29日,立法院指派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郑毓秀、林彬五人为民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并聘请王宠惠、戴传贤及法国人宝道为顾问,开始制定中华民国民法。 王宠惠所主管的司法院从1929年起设立法官训练所,为各地司法机构培养法官人才。每届开学和结业时王宠惠都会专门到场发表演说。在这些演说中,虽然王宠惠同样要求法官明了党义,但他告诫法官们,“法官办理民刑事案件,一以法律为准”。 王宠惠任司法院长后,力主收回治外法权。此后三年,王宠惠努力签订新,并呼吁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以赴,三年后争取收回租界、彻底地废除领事裁判权,最终恢复中国司法权的完整。 1930年,国民党中央提出实施训政,训政时期的任务是由政府派出人员到各地对人民进行国民权利义务的训练,并施行自治,当国民素质成熟,就可以结束训政,开始宪政。王宠惠与于右任、蔡元培、邵元冲、孔祥熙、邵力子等十一人被任命为训政时期约法起草委员,约法即为国民党和全国人民约定之法,是宣示从党治到法治过度的公约。起草委员会商定约法大纲分五章,即总纲、人民权利及义务、政府组织、训政纲领、附则,在政府组织方面仍采五院制。约法草案的全部条文由王宠惠着手起草。 该约法于1931年公布。这部约法使国民党一党专政政治体制得以合法化,是当时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从另一角度看,该约法确定了国家政治的宪政目标,明确了训政最终必须走向宪政,并对训政时期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进行了规定,为此后人民争取民主宪政提供了法理支持。 胡汉民是国民党的元老,长期追随孙中山,是国民党的理论家,他认为总理遗教中并无召开国民大会制定约法的内容,公开反对制定约法,从而使其与蒋介石长期以来的矛盾公开化。 在与胡汉民和汪精卫的合纵连横中,蒋介石最终占据主动,掌握了实权,并将胡软禁。1934年6月,王宠惠请假回国述职,其目的主要是参与调和各方矛盾。他回国后先赴香港看望胡汉民,然后与陈济棠、白崇禧、李宗仁等西南桂系等人士会面,并来回穿梭于蒋介石与汪精卫、孙科等人之间,由于王宠惠与众人关系皆善,发挥了为各方相互传话的作用,为蒋介石协调各方矛盾起到了很大作用。 王宠惠回国期间正值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进入立法院讨论。王宠惠认为,原草案对国民大会行使人民权利的设计矫枉过正,导致五院沦为事务部门,不利于施政。他提出孙中山的宪政理念是由国民大会行使政权,治权则应完全交由政府行使,以便权力集中,易于推行。他的意见得到蒋介石和汪精卫等高层的肯定,傅秉常等人根据王宠惠的意见对宪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再提交立法院讨论。王宠惠对民国法律制订的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 1936年,胡汉民突发脑溢血在广州去世,王宠惠代表国民政府南下广州主持了胡的国葬,他对未能及时劝说胡蒋联合深感遗憾。胡汉民去世后,蒋介石在国民党内的地位愈加巩固。在大抵稳定的党内格局中,王宠惠逐渐成为蒋介石最为倚重的学者型官僚之一。
1936年5月5日,《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公布,法院一章中吸取了王宠惠的意见,取消了关于平政院的规定,规定行政诉讼及民刑诉讼都归普通法院管辖;在人身自由权部分,也大体采纳了王宠惠等关于“出廷状”(即人身保护令)的立法建议。五五宪草还依照王宠惠的建议,取消了关于国民大会委员会的规定,避免了国民大会与行政机关职能的重叠,确保孙中山主张政权与治权分离的原则。 总的来说,王宠惠是民国政府第一任内阁的司法总长,并在北京政府时期先后担任五任内阁的司法总长,国民政府成立后又是第一任司法院长,并先后两次出任,共计七次先后出任司法机关负责人。民国各时期“法规、规章、楷模范式,皆须草创牵建,擘划定制,凡此,悉为王氏启其端绪,奠其丕基”。 抗战外交 1934年广田弘毅继任日本外相后,声称采取善邻外交,改善对华关系。王宠惠对日本的对华政策做过细致的考察,他认为日本从入侵朝鲜开始就已经逐渐确立起了对华侵略的政策,虽然中间有过回旋,但大致是朝着强硬和战争的方向发展。 1931年以后,日本对华政策“由积极而压迫,由压迫而露骨的侵略”,他断言,“九一八一名词,永永深锈中国全民众脑海,世世子孙,无或少忘此种历史未尝见之耻辱”,“自有世界以来,更无黩武无厌永不倾灭之侵略国家,将来两民族间由此污痕,以至仇杀相寻、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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